索償手續

請閣下於事發後30天內於安達索償中心或填妥索償申請表, 連同旅遊證件及下列證明文件副本(視乎事件而定)透過以下其中一項途徑遞交:

1. 網上申請

如果閣下有任何關於遞交索償的問題,可致電: (852) 3191 6611 聯絡客戶服務部查詢(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5:30)

2. 郵寄申請

安達保險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鰂魚涌英皇道
979號太古坊一座39樓

請按下載索償表格以塡寫及遞交申請

下載索償表格

下列文件為提出索償時需要提供的部份文件。本公司保留權利,於有必要時,要求受保人提供上文並未註明的任何其他資料或文件。

   
個人意外保障/燒傷保障/信用卡保障
  • 由醫生簽發的醫療報告或證明書,證明傷疾程度或嚴重狀況;
  • 警方報告(若相關)。
意外死亡
  • 死亡證;
  • 死因裁判官報告;
  • 警方報告(若相關);
  • 如屬失蹤,由法院宣佈推定死亡。
住院現金
  • 由醫院簽發的醫院賬單/收據正本並列明詳細項目
  • 經醫生證明的診斷,包括病人姓名及診斷日期
醫療費用
  • 經醫生證明的診斷,包括病人姓名及診斷日期;
  • 由醫院簽發的醫院賬單/收據正本並列明詳細項目;
  • 由酒店/航空公司/公共交通工具簽發的收據正本(若相關)
個人財物/個人金錢/遺失證件
  • 收據正本,包括遺失或損毀物件的購買日期、價格、型號及類別;
  • 展示損毀物件及其情況的相片;
  • 如在運送時遺失或損毀,由航空公司/公共交通工具發出的遺失通知書副本及其正式確認書;
  • 警方報告(必須於事發後24小時內發出);
  • 若屬遺失旅行支票,由簽發機構發出的遺失通知書副本(必須於事發後24小時內發出)。
取消旅程/旅程阻礙/縮短旅程/郵輪保障
  • 所有賬單、收據及票券;
  • 經醫生證明的診斷及治療,包括病人姓名及診斷日期;
  • 航空公司/公共交通工具所發出的正式文件,包括受害人姓名、日期、時間、延誤期間及延誤原因。
旅程延誤/行李延誤
  • 航空公司/公共交通工具所發出的正式文件,包括受害人姓名、日期、時間、延誤期間及延誤原因;
  • 酒店/航空公司/公共交通工具所發出的正式賬單/收據;
  • 購買必需盥洗用品及衣物之賬單或收據正本。
個人責任
  • 意外或事件的性質及情況聲明(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不得承認責任或達成和解);
  • 就意外或事件接收的所有有關文件(包括法院傳票副本、所有法院文件、律師函件及其他法律書信)。
租用汽車的免責補償費用
  • 租用汽車合約,當中顯示免責補償費用及承擔租用的汽車損毀責任的綜合汽車保險合約條文;
  • 由領有牌照營運的租車代理發出的正本收據;
  • 警方報告。
家居財物保障
  • 收據,包括遺失或損毀物件的購買日期、價格、型號及類別;
  • 展示損毀物件及其情況的相片;
  • 警方報告(必須於旅程回程後24小時內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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